不知是我过于妇人之仁,还是领导太过心硬,有些事难以达到圆满的效果。
昨晚局长带我们出去清查网吧了。一晚上查了4家,准确说是处罚了4家,业主们都很懂规则,材料很快问完,根本不要求什么听证之类权利,完了就等着被告知罚款数额。最高罚款1W5,找人说情也要3、5Q。我小家子气地想:网吧经营每小时才2元,罚款这么多要多少人上网才弄得回啊?但管理他们的民警根本不担心罚不到款。网吧不实名登记是公开的秘密了,公安机关什么时候一查一个准,所以每个网吧都有被处罚的经历,多的一年几次,少的基本是一年一次。这样看,网吧经营其实也是利润很高的行业,不然禁不起这样罚款的。从网吧管理不善引发的治安问题看,确实应该处罚,我恨不得把它们全封了。但是我参与整个过程后,总感觉到有放水养鱼的嫌疑,都是平时让网吧自己呈自由状态经营,有任务时就去抓一下、罚点款,过后又恢复原样。这样是不是与民争利?难道不能杜绝管理上的漏洞,让网吧依法经营,不要罚款,发生问题再依法依规处理?我显然是想法多余和妇人之见,这种话题说给同事听,要被笑话是不是神经短路了。
这段时间,上访问题很敏感,市领导发话要处理一个乡镇集体上访人员的领头人,原因是围堵政府大门和公路。上访者上访理由是省政府一项政策这些人可能可以享受,但政府没有兑现,这些群众多次到省市上访。其中有一次堵了政府大门,有一次把公路堵了约半小时。案件讨论时,我发表自己看法,人民群众有事情肯定要找人民政府,不能简单机械用法律手段处理上访群众,如果群众是合理诉求得不到满足他不找政府找谁,找都没人解决不找不更没人理,政府不管人民的问题错在先不能只处罚错在后的群众。这样的事情只有依靠行政力量自己解决,公安机关不能把矛盾激化,不能把党委政府与群众的对立转化成公安与群众的对立。不少同事都同意我的观点,赞成不处理或者不在这种敏感时期处理。但领导一听,生气了,为什么就不能处理了?
我再次不解和惶惑了。我不能理解他们平时说的以民为本、带着对人民群众的深厚感情执法的话了?也许是我幼稚,也许是领导成熟;也许是我太女人之仁,也许是领导太高高在上;也许是我太狭隘,也许领导很全面。想来想去我觉得还是自己太无知,经常陷入这样的思想困境,说明我开始不合时宜了。悲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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